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 2019)以及第2号修改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为不断提升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人员技术能力,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拟定于12月下旬在武汉举办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二、报名条件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基本要求:
1.生产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由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为管理层成员。
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应当熟悉特种设备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和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具有所负责工作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任务要求。
3.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应当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通过岗位培训,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4.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两个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应当符合相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
5.资源条件中对人员有工程技术职称要求的,如果人员无相应工程技术职称,则需要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技术工作年限,学历应当为理工类专业。
工程技术职称与学历和技术工作年限比照
工程技术职称 | 学历与技术工作年限 | |||
博士毕业生 | 硕士毕业生 | 大学本科毕业生 | 大专毕业生 | |
高级工程师 | 工作4年以上 | 工作10年以上 | 工作13年以上 | 工作15年以上 |
工程师 | 工作1年以上 | 工作4年以上 | 工作7年以上 | 工作9年以上 |
助理工程师 | ─ | 工作1年以上 | 工作2年以上 | 工作3年以上 |
6.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备特种设备无损检测RTⅢ和(或)UTⅢ资格,或者RTⅡ和(或)UTⅡ资格,并且具有4年以上无损检测经历。具体的人员持证资格按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对许可项目的要求确定。
三、培训时间及学时证明发放
1.培训时间
即日起收集并审核报名人员资料,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2.学时证明发放
参加培训人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将发放相应岗位的培训学时证明。
四、报名方式
拟报名人员请于12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促进会邮箱:hubei_sea@126.com 或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8号石化大院8号楼 吕元(收)电话:13986135470
五、培训费及交费方式
(一)交费方式:
培训费用:1800元
请各学员将培训费汇入以下账户,汇款请注明“开票单位名字或简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培训”
户 名: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 号:42001865308053001361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电力支行
行 号:105521001398
(二)汇款成功后,请通过“开票二维码”(见附件3)进行开票信息登记,并上传付款凭证。培训结束后促进会统一开具发票。
报名时遇到任何困难,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吕元
联系电话:027-87812818、027-87812858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2024年11月11日
关于举办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培训班的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