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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审核换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3-12 返回列表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文件

 

 

鄂特会〔20185

关于2018年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审核换证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以下简称《检验人员考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见附件1),进行审核换证。

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审核换证方式及时间安排

1、下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与证书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并打印(手写无效);

2、下载《个人信息表》(见附件3),填写完成后,发送至2175700240@qq.com,发送的文件名即为考生姓名+换证项目;

3、网上填报期限从2018312日至2017319日止。

三、提交资料如下:

1、《申请表》(申请类别为“审核换证”1份,在网上填报并打印,贴上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

2、换证项目的《检验人员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持证人员执业所在单位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中断检验工作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且在执业期间未发生过失或者责任事故的书面证明,包括执业注册记录、相应的执业工作见证(间隔不超过6个月的在执业单位签署的检验记录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

5、检验师换证还应按照规定每年在质检总局检验案例网上填报检验案例至少5例(应为主要编写人员);

6、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对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检验检测人员,由负责组织培训的湖北特检院直属分院培训部出具培训证明,作为审核换证的依据,见附件1);或者提供参加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并且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的见证资料。

备注:提交的所有资料都必须加盖公章。

四、根据《检验人员考规》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换证审核机构应当在原《检验人员证》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发证机关提交换证审批发证的申请。

五、其他要求

申请换证人员完成网上填报后,务必于2018319日前,请将相应的纸质资料送达至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秘书处。

如有疑问,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吕元  喻言佳

联系电话:027-86789396  027-8781281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A2909

邮编:430071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2018312

 

附件1:2018年质监系统内检验人员换证名单

           2018年质监系统外检验人员换证名单

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与证书申请表

附件3:个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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